一、国资委机关
(一)经兵团国资委党委2016年8月8日研究决定:
王玉龙同志任兵团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副处长,免去其
兵团国资委规划发展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师波同志兵团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处长职务。
二、国资委监管企业
(一)经兵团国资委党委2016年3月14日研究决定:
刘文犀同志任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监事会主席。
免去师波同志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刘文犀同志任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免去师波同志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二)经兵团国资委党委2016年4月11日研究决定:
杨正生同志任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张黎明同志任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
王健、薛琦、马艳、张新平、田军、龚巧莉等六名同志任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蒋振乾同志任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王玉龙、陈仁建两名同志任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姜云峰同志任新疆兵团城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免去赵林同志新疆兵团城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杨焰同志新疆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职务。
免去张花同志新疆银隆农业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三)经兵团国资委党委2016年7月20日研究决定:
免去宋军同志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