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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兵团国资委监管企业标本兼治 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10月28日 信息来源:兵团国资委 编辑:兵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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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国资委

各监管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精神,我委制定了《兵团国资委关于监管企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兵团国资委

                            2016年8月8日







兵团国资委关于监管企业标本兼治遏制

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监管企业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企业上下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各类企业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真正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2.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根据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并结合本企业实际,研究制定企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定期通报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为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依据。

3.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在深入总结分析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每年排查评估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级别最高级)4个等级,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4.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5.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积极与兵团有关部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平台并与企业互联互通,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二)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

  1.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防范。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特种车辆安装防碰撞系统。

  2.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通过市场手段,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一批高危行业企业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三)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整治“三超一改”、转包分包、“三库四防”不到位、企业空间布局不规范等问题;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和非法建设项目,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以及加装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不到位等问题;严格审查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粉尘超标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和通风除尘设备不完善、违规动火作业、消防器材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不到位等问题。

  2.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检查措施。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检查和重点检查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责,吸取事故教训,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3.强化群防群控。强化社会监督,建立齐抓共管、社会共治工作格局,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畅通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

  (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严格规划准入。落实安全专项规划制度,把安全规划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建立项目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科学论证高危企业的选址和布局,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

  2.严格规模准入。落实产业政策,强化行业指导,严格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重点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到实处,明确高危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规模要求的小企业。

  3.严格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督促企业实施更加严格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安全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对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强化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

  4.强力推动淘汰退出落后产能。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家化解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工作要求,顺势而为,研究细化安全生产方面的配套措施,严格安全生产标准条件,依法关停退出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产能和违法违规企业。统筹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政策措施,通过市场化退出、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引导安全保障能力低、长期亏损、扭转无望的企业主动退出。

  (五)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整治攻坚和标准化建设。

  1.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各级企业要结合不同时段和行业特点,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通航、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粉尘涉爆、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深入开展重点地区安全生产整顿攻坚。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地区或事故多发区域,实施安全生产重点整顿攻坚,切实解决一批影响安全生产、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并实行动态管理。

  3.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坚持风险控制、全员参与、过程管理、持续改进,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

(六)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1.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生产经营一线,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氛围,全面加强安全发展观念、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措施和经验、安全生产法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着力凝聚安全发展共识,提升安全文明水平。组织实施安全文化示范工程,积极推进“互联网+安全培训”建设。

2.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围绕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及时发布季节性动向性安全生产预警预报。以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突出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问题整改和措施落实为重要内容,及时准确公开重特大典型事故的信息,积极主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道,切实起到教育作用。

3.强化全员岗位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认真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全面落实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全员职业卫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职业危害辨识、防护能力;加强全员应急培训,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强化现场应急处置演练,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力争取得实效。

  (二)着力重点突破。要在认真分析事故规律特点基础上,抓住关键时段、关键单位、关键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制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力争尽快在减少重特大事故数量、频次和减轻危害后果上见到实效。

  (三)促进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充分发动企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宣传安全生产好的经验做法。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大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的比重,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加快各项工作推进步伐。各级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确保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