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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兵团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12月29日 信息来源:兵团国资委 编辑:兵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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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国资委

各师国资委,兵团国资委各监管企业,兵直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6年度兵团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兵团企业运行状况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兵团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度兵团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加强工作组织协调

开展国有资产统计是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各师国资委、各监管企业及兵直各有关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大力支持配合下,兵团国资系统国有资产统计组织体系不断完善,数据质量明显改善,为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挥了重要的决策支撑作用。2016年以来,国企国资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基础性、重要性更加凸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切实加强工作组织,早启动早布置,全面做好本单位国有资产统计工作。

二、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全覆盖

各师国资委要建立健全覆盖本师全部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统计机制,加强与非监管范围企业主管部门的横向沟通和协调,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不重不漏,防止出现统计死角。要加强统计名录管理,对各级次监管企业或受托监管企业户数、股权结构、单位性质、级次、经营状况等进行清理核实,全面掌握各级次监管企业范围增减变化情况,同时及时了解掌握非监管企业报送数据的户数变动情况。

三、督促监管企业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各师国资委要督促监管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会计核算依法合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要准确界定合并范围,规范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合理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充分披露财务会计信息。要加强决算审计管理,严格审计标准和要求,加大决算验审力度,对关键指标和数据进行重点核查,探索建立报表质量通报制度,确保报表数据完整准确。

四、落实工作要求,按时报送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各单位应当于2017年3月底前向兵团国资委报送以下材料:

(一)正式行文报送2016年度本单位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编制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其中纸质的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

(二)2016年度本单位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及分户数据电子文档。

(三)2016年度本单位企业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

五、其他要求

(一)各师国资委要认真审核监管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户数变动情况,在和上年户数对比的基础上,注明户数变动原因。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加强对报表封面信息,尤其是企业所属行业码、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经济类型、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审核,其中行业代码要填到具体的子项,尽量不要填写其他项,确保封面信息真实准确。

(三)各单位要加强封面中工资管理标识码、社会保险标识码等信息和基本情况表中对应信息之间的审核。

(四)各单位要加强企业主要指标数据年度间变化的对比分析,差异较大的数据指标要进行认真核实,填写差异原因,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可靠。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国有资产统计报表逐级审核工作,确保汇总范围全面完整,统计信息真实可靠,保质保量地完成好2016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任务。

联系人及电话:统计评价处 李 坤 0991-2896394


                                兵团国资委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