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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01月10日 信息来源:兵团国资委 编辑:兵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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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国资委

各监管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兵党办发电〔2016〕18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广大职工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各监管企业党政机构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深入基层一线职工中,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妥善安排好低保对象家庭、特困人员等困难职工节日期间的基本生活。要摸清困难职工数量和需求,统筹各方面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活动,着力解决好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及时发放到位。加大困难企业和行业就业帮扶力度,重点帮扶去产能安置职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尽快就业。做好空巢老人、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的关爱保护工作。

二、认真部署安保维稳工作,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企业环境。各监管企业要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警惕、警钟长鸣,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落实各项反恐维稳安保措施,加大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和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确保单位内部自身安全。强化涉恐要素基础排查管控,加强应急防范处置,加强加油站、加气站等重点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发生严重暴力恐怖案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采取有力举措及时就地解决职工的合理合法诉求,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强化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各监管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兵安发电〔2016〕5号)、《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兵安办发〔2016〕32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安全惠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集中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认真排查整改,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加强车辆的监管维修,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密切关注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重污染天气以及可能引发灾害的风险因素,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切实做好防寒防冻防灾等工作,加强供水、供电、供暖等基础设施维护检修。

四、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各监管企业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要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进一步做好党内关爱帮扶工作,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等,关心工作在生产一线、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职工等,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宣扬,倡导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五、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坚持清正清廉过节。各监管企业要严格按照兵团国资委纪委下发的《转发兵团纪委〈关于坚决纠正“四风”确保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通知〉的通知》(兵国资纪明传〔2016〕4号)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自治区党委十项规定及兵团党委二十六条规定,严守纪律底线,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持续发力加压,坚决防止反弹。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吃请;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六、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节日值守应急工作。各监管企业要强化工作责任,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带班以及外出报备制度,畅通信息渠道,遇有重特大事故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落实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突准备,强化应急协调联动,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做到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绝不延误。

各监管企业要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兵团国资委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