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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开展国资国企“十项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17年08月03日 信息来源:兵团国资委 编辑:兵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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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国资委

为进一步深化兵团国资国企改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活力,结合当前兵团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近期兵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兵团国资国企改革十项试点工作事项的通知》(兵国资发电〔2017〕48号),在兵师国资系统和兵团供销社开展“十项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探索出更加科学有效、更为成熟可行、更加符合兵团实际的改革路径和方式,努力试出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十项改革试点”任务包括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试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兵师国有企业兼并重组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员工持股试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国资委职能转变等十个方面。各师国资委和兵团国资委监管企业将按照自愿选择的原则,选择3至5项试点任务。试点工作在2017年下半年全面推开。(企业改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