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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公告

发布时间:17年11月29日 信息来源:兵团国资委 编辑:兵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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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国资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公告


为深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兵团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兵团国资委)决定面向全疆范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描述

兵团国有企业外部董事是兵团各级国资委依法选聘和管理、由任职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外部董事任职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兵团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独资)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享受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

二、报名人员范围

疆内大型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退休的原领导班子人员;大型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的高管人员;高校、研究机构的副研究员、副教授及以上人员;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的合伙人及资深从业人员。

三、人选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能够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利益,并承担相应义务;

(二)具有良好职业信誉,诚信勤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忠于职守,依法履职,廉洁从业;

(三)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关的经济、法律、财会、金融方面10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五)与任职公司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外部董事职责的关系;

(六)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担任董事的其他条件。

四、入选程序

(一)人选推荐。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行业协会推荐等方式向兵团国资委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兵团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并视情况进行外调政审。

(三)专业资格认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外部董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对外部董事人选进行专业资格认定。将通过专业资格认定的人选,列入外部董事人才库。

(四)选聘。根据兵团国有企业董事会结构需要,从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遴选合适人员,到相关企业任职。外部董事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不超过3年。任期结束后,经兵团各级国资委考核合格,可以连任,但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兵团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一式3份(贴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所在单位在《兵团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签字)。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确定聘用时将对有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实。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 12月20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可以采取邮寄材料、传真或现场报名方式。邮寄材料的,请寄至“乌鲁木齐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兵团机关综合大楼 兵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邮政编码:830002。其中,第(一)项材料须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以下电子信箱:btgzwwbds@sina.com 。现场报名的,请于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8∶30到兵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兵团机关综合大楼1340室)报送材料。

(三)报名表可登陆http://gyzc.xjbt.gov.cn(兵团国资委官方网站)下载。

  联系电话:(0991)2896375,2896376(传真)

联系人:郭虹、刘阳

兵团国资委        

                        2017年11月27日

 兵团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推荐表(请点击推荐报名表下载)

推荐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