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综合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制教育工作;承担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相关工作;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各师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2896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