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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国资委举办首期“国资大讲堂” 暨“新公司法”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4年05月08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编辑:兵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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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兵团党委“法治大培训”工作要求,提升兵团国资国企系统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5月7日,兵团国资委面向兵团国资国企系统和150户重点企业举办了首期“兵团国资大讲堂”暨“新公司法”专题讲座。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李永红同志现场参加培训,兵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邵春杰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兵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巴清宏同志宣读了《关于开设“兵团国资大讲堂”的通知》,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恒宇同志就“新公司法”修改的历史和背景、重大意义和基本原则、修改的8方面内容等重点问题进行深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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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学习新《公司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深入贯彻兵团党委“法治大培训”的细化举措,是增强兵团国有企业竞争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的坚实基础。兵团国资系统和兵团重点国有企业要深刻领悟新《公司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学习成效体现到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的实践上来,为兵团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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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先立规矩后办事”“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的法治理念,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企业改革发展。要把学习和执行新《公司法》与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相结合,将企业各项管理与新《公司法》形成无缝衔接,全面提高依法监管和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推进兵团国有企业和150户重点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将新《公司法》作为深化改革和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关键少数”要带头学,重点人员要深入学,干部职工要全体学,通过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新《公司法》,切实学懂弄通法条核心要义,更好更深推动兵团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兵团国资国企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实施新《公司法》纳入工作全局,主动谋划部署,把学习与融入日常业务。兵师国资委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在处理涉及国有企业相关工作时,坚持出资人定位,充分尊重公司自治,牢牢把握“管资本”为主的基本要求,按照权责清单,结合新《公司法》规定依法合规行权履职。兵团国有企业要进一步增强依法合规意识,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在法律框架中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格按照新《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合理确定股东权利边界,避免因违反公司治理规定承担风险。

兵团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兵团国资委副处级以上干部、兵团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和法务机构负责人、兵团国资委监管企业重点子企业相关负责同志现场参训,各师市国资委负责同志和相关同志、150户重点企业负责人在就近师市分会场视频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