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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国资委关于公开征集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审核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4年05月23日 信息来源: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处 编辑:兵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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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国资委

为落实《兵团国资委重大资产评估报告专家审核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建立资产评估报告审核专家库,提高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质量,兵团国资委决定公开征集审核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资产评估项目审核专家的条件

(一)具有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矿业权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并执业满5年;

(二)熟悉资产评估政策法规、行业准则和相关业务知识、在资产评估或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水准,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责任心强;

(四)在以往的执业、工作过程中无违规、违纪或其他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二、征集资产评估项目审核专家方式及管理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人员实行单位推荐、本人申请的方式参选,同一个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

(二)经审核入选专家库的成员,由兵团国资委随机抽选,参与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审核及相关工作,依据兵团有关规定支付相应审核费。

(三)为保证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审核工作质量,兵团国资委将视入库专家参与审核工作情况对专家库成员进行动态调整。凡不符合要求或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不宜再担任审核专家的,将取消专家库成员资格;同时,对工作中发现或有关单位补充推荐的相关人员,经审核后,调整补充入选专家库。

凡符合条件,有意申报加入兵团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审核专家库的人员,请于2024年6月14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和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承诺书(见附件2),报兵团国资委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处邮箱bt2896372@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周建成   0991-2890372

   附件:1.兵团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审核专家推荐表

       2.兵团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审核专家库入库专家承诺书

   

附件1:兵团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审核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2:兵团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审核专家库入库专家承诺书.doc